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已开通,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以下用途,包括缴纳医保费:
一、主要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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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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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用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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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也可由共济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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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药店购药费用
- 被共济人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可从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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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居民医保费
-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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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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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和药店购药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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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计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共济,仅限历年结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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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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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当地医保APP(如“临沂便民医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等)绑定家庭成员,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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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操作 :被共济人持医保卡在定点机构结算时,直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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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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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开通家庭共济功能,且每个家庭成员仅能绑定1名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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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账户需有足够余额支付代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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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国统一性
截至2025年2月,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跨省使用政策尚未统一。若需跨省使用,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多地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