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以用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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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扩展至更广泛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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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代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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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可代缴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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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范围 :包括2025年当年及已缴纳的2024年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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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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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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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通过“黑龙江税务”或当地医保平台(如“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后,选择“个账代缴”功能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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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渠道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银行APP(如长沙银行“e钱庄”)绑定医保卡后,使用医保子账户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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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部分城市(如大庆、潜江)支持在医保经办机构或银行柜台办理代缴手续,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及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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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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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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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仅能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保自付费用(如住院、门诊),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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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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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直接使用职工医保为非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缴纳居民医保 ,需通过“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后才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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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政策 :如浙江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省内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但其他地区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账户余额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