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家庭共济”的相关规定,被共济人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医保取决于其参保状态和当地政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被共济人是否需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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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若其本人已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结余,可申请将结余资金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医保个人缴费或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但被共济人仍需按需参加职工医保,以享受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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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若被共济人未参保,共济人无法直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需被共济人单独参保。
二、医保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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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被共济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时,仍按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享受待遇,不会因家庭共济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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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被共济人需通过其他方式(如个人缴费、家庭共济)参保,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与共济人无直接关联。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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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原则 :无论是否使用家庭共济资金,就医购药均需使用被共济人本人的医保卡,冒用他人医保卡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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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家庭共济的具体操作和限制可能略有不同,例如湖南省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而其他地区可能有限制。
四、总结流程(以职工医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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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绑定 :职工通过医保APP或线下渠道绑定同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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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被共济人就医时,先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足部分通过家庭共济资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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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被共济人仍按原参保类型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无需重复参保。
建议被共济人根据自身参保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合规使用家庭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