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海南医保在看病报销方面有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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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南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门诊费用可报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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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10%-30%(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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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门诊起付标准:一级10元、二级50元、三级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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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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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无需提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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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基本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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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大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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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60%,最高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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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可达75%,且无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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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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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一级90%、二级75%、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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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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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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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 :报销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甲类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需自付10%后按比例报销,丙类需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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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如60%-75%),具体需符合当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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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通过“海易办”等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支持异地就医备案、费用查询等
四、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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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疾病治疗性质的牙科项目(如烤瓷牙、种植牙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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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美容、保健类项目(如牙齿矫正、洗牙)同样不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参保居民在门诊就医时能够获得有效保障。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或待遇标准,建议通过海南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