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新农合转为职工医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
提交停保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至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参保(合)停保申请表》并办理停保手续。若已启用社保卡,需同时注销社保卡。
-
处理欠费(如适用)
若停保前欠缴费用未结,需先到当地社保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缴费用,或以其他形式结清欠费。
二、转移参保手续
-
准备转移材料
-
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
-
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
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
-
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向市社保中心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表,说明转移原因及需求。
-
办理转移手续
-
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
-
部分地区支持委托邻近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服务点代办,需提前确认代办流程。
-
三、后续事项
-
领取新医保卡
转移手续完成后,需凭《医保卡》就医。如原单位已办理减员,可直接领取新医保卡。
-
缴费与待遇享受
-
按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原新农合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从参保当月开始计算。
-
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转移,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补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特殊情况 :若原单位已办理减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政务大厅确认最新流程,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