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累计
关于外地医保转回后缴费年限的累计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缴费年限累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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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可累计计算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例如,A地参保5年后转移至B地,A地的5年缴费年限将合并计算至B地,用于确定退休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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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适用
该政策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确保其缴费年限的连续性。
二、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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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参保地医保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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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材料
凭转出地《参保凭证》和原参保地缴费证明,填写转移申请表,向转入地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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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后恢复
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中断缴费,需等待新政策出台后继续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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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需满足当地规定(如男性30年、女性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若未达标,需补足年限,可选择一次性或按月补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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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医保转移,但统筹地区留存部分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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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城市(如襄阳)对最低缴费年限有明确要求,需提前了解当地政策。
外地医保转回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但需注意政策细节和地区差异,确保转移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