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更换参保地后,原账户余额可通过转移接续手续划转至新参保地,或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使用,办理时限通常为20个工作日。若未办理转移,部分城市支持保留原账户余额或清零处理,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提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新参保地审核后,向原参保地发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划转资金并发送《参保信息表》。全程需身份证或社保卡,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若暂未转移余额,可凭医保卡在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扣原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需提前完成实名认证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遵循《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操作规定》。 -
特殊情况处理
- 同一城市内转移:部分城市支持余额自动合并,无需额外手续。
- 放弃转移:可申请清零原账户余额,但需确认新参保地缴费规则。
- 年限累计:转移接续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不影响退休待遇。
更换参保地后,建议优先办理转移手续以确保账户资金无缝衔接,并及时激活新医保卡。若遇政策差异,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