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跨市合并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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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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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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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基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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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联系原参保地处理欠费并办理基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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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清理和信息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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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接续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
二、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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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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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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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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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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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整个流程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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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联网 :若两地医保系统联网,可线上办理;未联网需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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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合并 :医保个人账户和储蓄账户合并后,待遇不受影响。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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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可通过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结算直接使用参保地医保账户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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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充 :部分城市可能需婚姻证明、生育证明等辅助材料,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西医保官方渠道(如广西医保网或当地社保局)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