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重庆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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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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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起付线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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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起付线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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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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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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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起付线未明确提及,报销比例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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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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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两病”门诊保障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若未纳入门诊特殊疾病,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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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式 :按项目付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销60%)和按人头付费(一类管理患者报销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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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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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患者年报销限额5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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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管理患者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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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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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就医时直接结算至医保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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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适用于已参保并缴费的居民。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及慢性病门诊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