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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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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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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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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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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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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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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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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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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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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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病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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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 :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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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一档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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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一档年报销限额8万元,二档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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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就医 :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政策需参考其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