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在全省范围内是可以通用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全省通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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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
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需划转或提现,实现“跨市使用、全省通用”。例如,从广州到深圳工作,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用于就医购药,无需重复参保或转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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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感建账与账随人走
新流程支持“无感建账”,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等平台自主选择银行,实现账户自动关联。医保个人账户与参保人身份绑定,实现“账随人走”,转移接续时无需手动操作。
二、亲情账户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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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扩大
个人账户共济关系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展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为近亲属在线绑定共济关系,共享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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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便捷性
绑定后,亲属可通过同一账号享受医保待遇,简化了以往多个账户管理的麻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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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广东省内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异地医院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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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目前相关服务流程优化及账户通用政策仍在持续推行中,具体操作以“粤医保”等官方渠道最新指引为准。
广东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具备全省通用性,且通过亲情账户功能进一步扩展了使用范围,极大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