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转院时医保衔接手续的核心是办理"转诊备案",需在原医院医保科开具转诊证明,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关键点包括:① 必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发起转诊;② 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③ 急诊转院可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 转诊条件与材料准备
- 需持主治医师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 携带患者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疾病诊断证明
- 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等专项证明材料
- 精神病等特殊病种需专科医院出具转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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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流程
① 原治疗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②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公众号提交电子材料
③ 线下可到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④ 跨省备案需选择转入地的定点医疗机构 -
费用结算方式
- 省内转院实行即时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跨省转院采用"先垫付后报销"模式,保留所有票据
-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医保经办机构预支部分资金
- 报销比例按转入医院等级相应下调5%-15%
- 特殊情况处理
- 肿瘤放化疗等分疗程治疗只需办理一次转诊
- 器官移植患者可延长备案有效期至6个月
- 因原医院条件限制的转诊可免除逐级转诊要求
- 未办理备案的急诊抢救费用经审核后可按标准报销
特别提示: 转院后30日内需向新医院医保办提交备案回执,超期未登记将影响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通过12393医保服务热线实时查询备案进度,建议提前了解转入医院的医保目录差异,避免自费药品占比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