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参保地,但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参保地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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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
需为参保人本人办理转移手续,未办理过参保登记的未成年人、配偶、父母等亲属不可单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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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城乡居民医保属于长期医疗保险, 不存在“断缴失效”机制 ,参保人可随时转移参保地。
二、转移参保地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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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出手续
- 携带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暂停手续,获取《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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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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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中心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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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中心与原参保地机构联系,完成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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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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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转出地办理异地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就医时凭《参保凭证》在转入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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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异地缴费可通过银行代扣(需绑定参保地银行卡)或线下缴费两种方式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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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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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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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出地未缴满最低年限,需延长缴费至满年限后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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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需先补办身份证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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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保权益应随人员流动得到保障。
城乡居民医保支持跨省转移参保地,且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需注意异地就医备案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