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转移
根据广东省社保政策,医保转移接续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具体如下:
一、省内医保转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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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广东省内医保转移时,缴费年限 累计计算 ,但 不重复计算 。例如,甲地在A市缴纳5年医保,后到B市工作并缴费3年,转移后总缴费年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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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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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后, 待遇不重复享受 ,但 个人账户资金可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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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流动期间,若在转出地已参保,则继续享受转出地医保待遇;若转入地已参保,则从转入地开始享受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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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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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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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跨市流动时,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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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出地未重新就业,则需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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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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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等平台提交申请,转入地、转出地均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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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向新参保地社保部门提交材料,双方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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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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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不同市转移 :若仅更换工作单位,可中断前单位社保后在新单位续缴,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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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按国家政策执行,个人账户余额可转移,但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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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参保 :跨市流动期间不得重复参保,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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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不转移 :仅转移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随人转移。
广东省内医保转移是必要的,且流程规范,可通过线上平台便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