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每月返还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返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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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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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8%返还,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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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岁 :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返还,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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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0岁 :按个人缴费基数的4%返还,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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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 :通常按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5%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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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每月返还金额 = 个人缴费基数 × 返还比例
例如:缴费基数6000元时,35岁以下职工每月返还168元(2%+0.8%)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返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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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休时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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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比例 :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原政策)或4.3%(2025年调整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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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按个人账户基数的2.5%再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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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费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方可退休并享受此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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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返还金额与个人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数越高,返还金额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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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金额计算 :将每月返还金额乘以12即可得到全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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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退休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终身使用,用于门诊、药品等医疗费用报销
以上标准综合了珠海本地政策及国家相关规定,具体执行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