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转移规则如下:
一、转移内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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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转移缴费年限
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时,仅转移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而个人账户的金额(即“个人账户钱”) 不随转移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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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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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现 :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以提取到新参保地绑定的银行账户,可通过珠海当地社保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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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 :若新参保地个人账户有余额,原个人账户金额可与新参保地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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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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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待遇 :只要新参保地医保处于参保状态,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无需担心缴费年限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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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限要求 :退休时需满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如男性25年、女性20年),与缴费年限是否转移无关。
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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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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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年限已累计满15年(部分地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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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及新参保地居住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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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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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上渠道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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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完成后,关注个人账户短信通知,15个工作日内资金将转入新参保地绑定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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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转移后未及时办理待遇享受,可能影响医疗费用报销,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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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以当地政策为准,跨省转移时需确认原参保地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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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欠费或未缴年限,需先补缴或延长缴费年限后再办理转移。
以上信息综合珠海医保政策及操作流程,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