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但统筹基金待遇会终止。 关键点包括:余额不会清零、支持门诊/购药消费、异地就医需先垫付后报销,但住院费用和部分特殊场景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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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使用规则
停缴次月起,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等待遇终止,但个人账户余额可长期留存。在深圳本地定点医院门诊、药店购药时,可直接刷卡消费医保目录内项目(如药品、医疗器械)。若在异地联网定点机构就医,需先自费再凭票据申请报销冲减个账。 -
不可使用的情况
住院费用、境外就医、健康体检、工伤事故等均不可用个人账户支付。异地药店购药费用也不纳入报销范围。停缴后账户余额不会新增,仅能消耗原有资金。 -
特殊场景处理
若参保人出境定居、死亡或医保关系无法转移,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长期停缴(如超10年)且不符合提取条件时,余额仍保留但无法主动取出。
建议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变化,合理规划账户资金使用。如需异地就医,提前备案以简化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