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档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具体报销比例为:办理转诊或备案后,报销比例与深圳市内一致;未办理转诊或备案,报销比例为90%。
1. 办理转诊或备案
参保人若需异地就医,应提前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后,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深圳市内相同。未备案的,则需承担10%的费用差额。
2. 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门诊费用如需报销,需先垫付后申请,按不高于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的比例审核报销。
3. 所需材料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社保卡;
- 医疗费用发票;
- 住院费用清单;
- 转诊或备案证明(如适用)。
4.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 参保人需选择已接入省平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 未能直接结算的费用,可申请现金报销,具体流程可咨询深圳市医保局。
5. 提示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及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定期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确保了解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