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报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及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其他城乡居民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
-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包括一类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住院报销:参保人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 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享受产前门诊检查等生育医疗待遇。
广州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详细解读: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1. 选点就医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及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 其他城乡居民: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
2. 待遇标准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5%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
-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二、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政策
1.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
- 待遇标准:无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2.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 待遇标准:
- 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日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三、住院报销政策
1. 起付标准
- 一级定点机构:150元
- 二级定点机构:300元
- 三级定点机构:500元
2.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一级定点机构:80%
- 二级定点机构:75%
- 三级定点机构:65%
四、生育医疗待遇
- 产前门诊检查:医疗保险基金按50%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需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报销限额:普通门诊、住院等均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为广州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详细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