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职工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需累计满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缴费要求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若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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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差异与年限要求
男性需累计缴费25年,女性需20年,均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如2001年12月前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部分必须至少满10年,外省转入的医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
退休待遇与补缴规则
退休时若缴费不足,可按退休当年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或按月延续缴费至达标。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等福利。 -
特殊群体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执行相同年限标准,取消此前10年的差异,确保公平性。异地转入人员需在河南省直实际缴费满10年,且总年限符合性别要求。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2001年12月前的工作年限或养老保险缴费期可视为医保缴费年限,但此后未缴费的工龄不再计入。用人单位需依法连续参保,否则影响职工权益。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河南税务平台查询缴费记录,提前规划补缴方案。政策细节可能随省级调整更新,建议咨询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