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前并不算交医保。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根据这一文件,全国范围内要求在1999年内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保缴费正式从1999年开始。
在1999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这一制度主要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工,覆盖范围有限且资金来源单一。1999年医保制度改革后,逐步建立了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水平也显著提升。
总结来说,1999年以前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医保缴费制度,医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缴费机制的确立是从1999年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