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涉及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两部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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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础,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发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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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如2910元),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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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300%(如14549元),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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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 2024年7月起执行新标准,分为9%(建个人账户)和5%(无个人账户)两档,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如4416元)或自主选择档位。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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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如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79597元对应2387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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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如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为47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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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 :个别地区下限可能更低(如56%)。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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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单位7%、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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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医保 :9%(建账户)或5%(无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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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如养老保险16%、失业保险0.7%等)按国家统一比例执行。
四、计算示例
若某职工2023年12月平均工资为1.2万元,当地2024年社会平均工资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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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1.2万元(因低于300%上限,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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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1.2万元/月×26%(养老保险)+1.2万元/月×7%(医疗保险)=353.28元/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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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计算以国家统计局口径为准,包含加班费等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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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后,次年1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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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社保局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