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医保缴费基数确实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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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上调
多地统一将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从2024年的6475元/月提高至2025年的6733元/月,差额为25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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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调整
部分城市将上限从2024年的24570元/月提高至2025年的27501元/月(如大连、佛山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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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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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767元/月,上限2750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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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费率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100%,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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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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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上调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42.58元/月提高至43.83元/月,年缴金额增加至526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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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增加
政府补贴由467元/月提高至527元/月,提升约12.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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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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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需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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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在1月1日至1月19日期间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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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缴费年限影响
- 社保断缴或未缴满15年/20年的人员,2025年缴费基数可能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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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具体标准存在差异,例如广州上限31179元/月,下限6236元/月;汕头下限4037元/月,上限20187元/月。
以上调整旨在优化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同时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按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