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沈阳市医保政策调整,单位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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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 8073元 ,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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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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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仍为 8.6% (按新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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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工资低于上年全口径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分别按60%和300%的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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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以8073元为基数计算,单位每月需缴纳: $$8073 \times 8.6% = 693.88 \text{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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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自2025年1月起调整为 80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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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由 6.8% 下调至 6% ,月缴费金额为: $$8073 \times 6% = 484.38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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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种
需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年缴费标准为 132元 (首次缴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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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单位和个人需于每月1日缴纳当月费用,医保待遇通常从次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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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影响 :灵活就业人员若之前按较低比例缴费,调整后月缴费金额可能增加,建议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自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