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慢门特在医保经办窗口结算的关键流程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门慢门特专用病历及处方,到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办或医保经办机构专窗,通过"一站式"系统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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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前准备
- 确诊后向医院申请门慢门特病种认定,通过后由医院将信息上传至医保系统备案。
- 每次就诊需携带医保部门发放的门慢门特专用病历本,并由指定医师开具对应病种的用药/治疗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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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结算步骤
- 将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专用病历、处方交至医保结算窗口,系统自动识别病种资质。
- 收费人员按门慢门特报销比例核算费用,直接减免医保统筹支付部分,患者现场缴纳个人承担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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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结算时需确认处方药品/项目在门慢门特目录内,超范围费用需全额自费。
- 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部分城市支持跨省门慢门特直接结算。
提示: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当地医保公众号或12393热线查询病种目录与报销比例,避免影响结算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