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为7322元/月,上限为21966元/月,下限为4393元/月。这一标准与2023年保持一致,未作调整,主要基于浙江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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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宁波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核定。2024年继续沿用7322元/月作为基准值,上限为3倍基数(21966元/月),下限为0.6倍基数(4393元/月)。灵活就业人员按统一标准缴纳,比例为9.5%。 -
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按此标准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另行公布。 -
调整特点
2024年基数未上调,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缴费压力。缴费金额计算公式为:个人月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8%-9.5%,个人2%)。例如,按下限4393元缴费的职工,每月个人最低需缴87.86元。 -
注意事项
新入职员工以首月工资为基数,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纳。单位未如实申报的,医保部门将按上年度的110%核定补缴。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次年缴费基数确认。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直接影响报销待遇,建议参保人核对单位申报情况,确保缴费准确。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实时查询或变更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