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可以在中山使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目前广东省内已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圳参保人在中山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可直接刷卡结算住院和门诊费用。
使用条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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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 临时外出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临时外出人员”类型,有效期6个月。
- 长期居住人员:需上传中山市的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或房产证),备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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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覆盖所有中山接入国家医保平台的定点医院(如中山市人民医院、博爱医院),按深圳医保比例报销。
- 门诊费用:仅限部分试点医院(如中山市中医院),需提前确认医院是否开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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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 执行“深圳目录、中山比例”:药品和诊疗项目按深圳医保目录报销,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中山当地政策。
- 未备案自行就医:需先垫付全部费用,再携带病历、发票等材料回深圳医保窗口申请手工报销,比例降低10%-20%。
总结建议
深圳参保人在中山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接入的定点医院。急诊可先救治后补备案,但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