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政策,省内换工作是否需要转移医保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无需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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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非跨统筹地区流动
若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就业,但未涉及跨市或跨省,且新单位已为其参保,则无需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江苏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已实现全省社保信息集中管理,流动就业人员可保持原有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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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
仅当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另一家机关事业单位时,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需要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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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
若参保人员因跨市或跨省就业导致医保参保地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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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非一体化地区流动
尽管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已接入国家平台,但部分城市(如苏州大市)尚未完全实现联网,需通过线下渠道办理医保参保缴费凭证的转移。
三、办理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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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医保接入国家平台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的“个人网厅”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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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地医保未接入国家平台
需先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该凭证提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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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或长期离岗人员 :若因工外出、长期离岗等特殊原因中断参保,需根据当地政策补缴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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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可要求单位补缴或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申请补缴。
建议办理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