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医保卡在江苏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持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目前长三角地区已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江苏461家定点医疗机构,浙江参保人员可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便捷结算服务,无需垫付报销部分费用。
- 备案是前提: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选择江苏作为就医地。转诊患者还可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端办理备案手续。
- 持卡就医范围:仅限已接入长三角异地结算系统的江苏定点医疗机构(如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就医时需主动出示社保卡并确认医院支持异地结算。
- 结算规则: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浙江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可从医保卡历年账户余额扣除,无需事后报销。急诊或特殊情况下需保留票据回浙江手工报销。
- 政策动态: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推进,覆盖城市和医疗机构持续扩大,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试点医院名单。
浙江与江苏的医保互通大幅简化了跨省就医流程,但务必牢记“先备案、持卡就医”两大关键步骤,并关注政策更新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