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使用医保时显示自费,通常是因为费用超出医保报销范围、未达起付线或属于个人自付部分。以下是具体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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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费用
若使用的药品、检查项目或耗材不在南京医保目录内(如进口药、高端检查),系统会直接标记为自费。例如美容类项目、部分牙科治疗等均需全额自付。 -
起付线与封顶线限制
南京医保设有起付标准(如门诊200元、住院800元),未达起付线的费用需自费;年度累计超过封顶线(如25万元)的部分同样需自行承担。 -
个人账户与统筹支付规则
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超出部分显示为自费。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30%,剩余部分才纳入报销。 -
就医机构或操作问题
在非南京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或挂号时未正确选择医保结算(如误选“自费”选项),均会导致费用无法关联医保系统。 -
异地就医未备案
南京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外就医时,若未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能无法实时结算,需先垫付后报销。
建议:就医前通过“南京医保”APP查询药品目录、确认定点医院,并主动告知医生使用医保结算。若仍遇异常自费,可持单据至医保中心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