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药店购药时,只有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甲类、乙类药品可报销,滋补类、保健品等8类药品明确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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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药品范围
- 甲类药:临床必需、疗效好且价格低的药品(如常见感冒药、降压药),通常按100%比例报销。
- 乙类药:疗效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如部分慢性病用药),需个人自付10%-30%后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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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的药品类型
- 滋补类药品(如阿胶、人参制剂)、保健药品、美容减肥药、预防性疫苗等8类明确不报销。
- 非医保定点药店购买的药品或超剂量购买的目录内药品也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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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操作要点
- 需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结算时出示医保卡,系统自动扣除报销部分。
-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现金支付,但报销比例仍按政策执行。
提示:购药前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药品是否在目录内,并确认药店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