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二次报销地点及时间
地点:沈阳医保二次报销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时间:具体报销时间需要根据当地医保政策和经办机构的工作时间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医保报销业务在工作日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
报销流程:
- 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后,先进行医保基金的正常报销。
- 患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医疗费用收据、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 患者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二次报销的申请。
- 社保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应的费用打入患者的银行账户中。
报销条件:
-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按比例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由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分段给予二次补偿。
- 在沈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者,在进行费用支出时,定点医院的医保系统就已经直接进行报销了。
- 已经办理了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参保者,需要由本人到医保局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 二次报销的金额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沈阳市的医保政策,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药品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居民可以在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报销政策和限额。
-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沈阳医保二次报销地点、时间及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