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医保门诊报销功能已覆盖全县23个乡镇(街道)的129家村(社区)卫生室,且政策由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联合推进。该政策对门诊医药费用实行无起付线报销,支付比例为70%,统筹支付420元/人/年,最高报销限额600元。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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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全县村级卫生室,包括衡东县境内的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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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对象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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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县级医保、卫健局及医院监管平台实现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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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需主动告知医生自己参加了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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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就诊机构是否已开通该功能,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