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电话为:024-53998296和53998082。
备案方式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通过窗口办理或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窗口办理或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通过窗口办理或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
-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委托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其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时同步办理备案手续。
- 临时外出备案人员:可通过窗口办理或通过“抚顺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办理。
备案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外地户口簿。配偶拥有异地户口簿的,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和结婚证。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本人在异地居住异地购房的,需提供本人异地房产证。配偶异地购房的,需提供配偶房产证和结婚证。
- 本人已取得当地居住证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居住证。
-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 临时外出备案人员:需提供参保人抚顺市二代医保卡或者身份证。
待遇结算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其他信息
- 工作时间:早8:30—晚5:00。
- 各县电话:
- 清原县:024-53039282。
- 新宾县:024-55032078。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有其他问题,请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