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报销主要通过直接结算和现金垫付后审核两种方式实现,关键流程包括激活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选择定点机构就医、按比例结算或提交材料申请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和病种差异显著,例如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85%,而社区门诊可达90%。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现金垫付需1年内提交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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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激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系统自动按医保目录结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85%、二级88%、一级90%;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按65%支付,季度限额糖尿病200元、高血压100元。 -
现金垫付后报销
若遇系统故障或异地未备案等情况需垫付费用,需在治疗结束后1年内提交材料:- 收据及明细原件(未在其他渠道报销)
- 住院病案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放化疗需提供治疗方案)
- 身份证、社保卡及银行卡复印件
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异地就医报销申报”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邮寄原件,约20个工作日拨付至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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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规则
- 备案后直接结算:长期异地居住(如退休人员)需备案,结算时按就医地目录、大连政策报销。临时外出(如转诊)持卡自动备案。
- 未备案现金报销:仅限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按大连目录审核,比例与本地一致。高值药品需大连或就医地医院认定,职工医保先自付20%后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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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情形
包括普通门急诊(临时外出)、非定点机构费用、整形修复、第三方责任医疗费、境外就医等。材料不全、病案与身份不符或超出入院标准费用亦不报销。
提示:优先使用电子医保码实时结算,减少垫付压力;小病选择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更高;异地长居务必提前备案。报销进度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疑难问题拨打0411-8370918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