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仍可正常使用,且能实现参保地与就医地双向报销,但需注意备案类型和报销规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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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双向报销
根据现行规定,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含长期或临时)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时,参保地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
本地就医规则不变
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地定点医院保留,同时无需额外选择即可在定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与备案前一致。 -
异地使用注意事项
跨省就医需确保备案成功并通过国家异地结算系统,部分情况(如门诊或未开通直接结算的机构)可能需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个人账户余额使用需遵循就医地政策。 -
常见问题提示
若备案后异地仍无法报销,需检查备案审批状态、就医机构是否接入全国联网系统,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确认待遇衔接细节。
异地就医政策已实现全国覆盖,合理备案可最大限度享受医保权益,建议提前了解两地具体规则避免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