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在大连市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辽宁省内沈阳、大连等9市已实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持社保卡在联网定点医院可实时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报销,具体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沈阳市参保人员在大连就医需先通过沈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备案,备案后持激活的社保卡在大连联网医院直接结算。门诊报销需注意起付标准,普通门诊职工医保统筹支付50%,签约家庭医生的退休人员提高至60%;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最高达85%。若未备案先行垫付,可凭单据回沈阳手工报销,但流程更复杂。
大连作为辽宁省内异地结算覆盖城市,已开通恶性肿瘤等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通过“沈阳医保”微信公众号上传材料申请报销。省内异地安置人员的备案申请终身有效,但需注意社保卡医保功能在备案期间沈阳本地将暂停使用。
建议提前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备案,并确认大连就诊医院是否接入省平台。若需长期在大连居住,可申请异地安置备案以简化后续流程。实时结算失败时,保留完整票据并联系两地医保中心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