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异地报销基数
北京职工医保异地报销执行的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异地就医时,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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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在异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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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在异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为85%。
- 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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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本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元。
- 医疗费用在1300元至3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医疗费用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 医疗费用在4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5%。
- 医疗费用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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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本年度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
- 医疗费用在1300元至3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5.5%。
- 医疗费用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7%。
- 医疗费用在4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8.5%。
- 医疗费用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无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
- 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以上就是北京职工医保异地报销的基数和比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