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外地医院使用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全国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持社保卡直接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报销,京津冀地区就医更可免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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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京通”小程序自助办理(即时生效),线下需提交《异地安置登记表》至社保中心。备案时无需选择具体医院,但需确保就医医院已开通跨省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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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目录报销,起付线、比例等按北京政策执行。例如,北京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7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北京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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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异地定点医院窗口结算,无需垫付。若医院未开通直结,需先自费再回京手工报销,急诊费用也适用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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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便利:三地3159家医院门诊住院均免备案,直接刷卡结算,仍执行北京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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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备案后北京本地就医不受影响;个人账户资金可开通异地支付权限;变更备案地需先取消原备案。
提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联网医院名单,确保就医前医院已开通服务,避免报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