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省内异地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注意部分地市(如漳州、三明、南平)要求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全省已实现联网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定点机构直接刷卡报销,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结算,且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不受影响。
- 备案要求:除漳州、三明、南平外,其他地市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需备案的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快速办理,备案长期有效或至少6个月(临时外出)。
- 结算方式:直接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定点机构就医,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就医地目录。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操作。
- 待遇保障:备案后异地与参保地待遇一致,未备案可能降低报销比例(如跨省未备案手工报销少5%)。门诊特殊病种需提前登记方可直接结算。
- 便捷服务: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可跨机构流转,购药更灵活。
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细则,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