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深圳一档医保确实可以用于共济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共济范围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居民医保费。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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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共济关系
- 深圳参保人需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绑定近亲属的户籍信息,并确保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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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 在当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粤税通”选择被代缴人所在地市,填写基本信息并完成缴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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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要求
- 近亲属需已完成广东省内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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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 用于代缴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满足缴费金额要求,不足部分需自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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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该功能需在每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常为每年10月-12月)期间操作,逾期可能无法使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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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实时结算,与居民医保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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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广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规则。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