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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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起付标准实行当年度累计计算制度。支付比例方面,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分别为85%、75%、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3年度职工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2025年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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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600元(其中尿毒症肾透析、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线)。甲类病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按85%、90%的比例给予补助;乙类病种分别按80%、85%的比例给予补助。
泰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两部分,不同部分有不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