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跨市住院医保报销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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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参保人需在住院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急诊可先住院后补办,但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
持卡就医
备案成功后,在山东省内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时,直接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出院时自动结算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未备案或非联网医院需先垫付全款再回参保地报销。 -
报销标准
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按参保地(如济南、青岛等)政策执行。例如:济南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5%-90%,居民医保为60%-70%。 -
材料准备(非直接结算)
若未能直接结算,需保留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原件、诊断证明等材料,出院后到参保地医保窗口申请手工报销,通常30个工作日内到账。
提示:山东省内跨市就医已实现“一卡通行”,但省外就医需单独备案。建议提前查询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