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退休交医保,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男性需交满30年,女性需交满25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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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 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随用人单位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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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 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随用人单位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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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 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在办理退休之月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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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 有两种方法:一是选择在退休时一次性趸缴;二是选择继续按年缴费直至缴费期满。
- 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重庆退休交医保的年限要求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