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4年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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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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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7%(在职职工)/98%(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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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5%(在职职工)/97%(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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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90%(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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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0万元,超60万元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继续支付,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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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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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90元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至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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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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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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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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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社区医院200元内自付,200-900元报销60%,其他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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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费用门诊 :社区医院2000元内自付,2000-2800元报销60%,其他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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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一级医院300元起付,报销95%;二级医院500元起付,85%;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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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与高费用门诊合计封顶线36万元
三、门诊特殊病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糖尿病等)住院治疗免收起付标准,2万-4万元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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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累计计算 :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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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无封顶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费用区间及参保人群的差异,具体报销金额需结合实际医疗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