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卡买药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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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购药
可直接刷卡支付,符合统筹账户报销范围的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报销80%,丙类药品自费。
- 若药品缺货,可凭处方到药店购买后,持发票到社保中心或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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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 首诊需在社区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家庭补助额度内的直接报销,超出部分自付。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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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医疗费用发票、明细、病历、诊断证明、社保卡、身份证、银行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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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 提交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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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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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要求
- 药店、医疗机构需为医保定点机构,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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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门诊自费、药店购药(部分乙类药品)及住院自费,不可用于住院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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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部分城市(如南昌)支持异地购药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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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 门诊家庭补助额度、住院押金等有明确限制,超出部分需自费。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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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缺货 :如医院无所需药品,可凭处方到药店购买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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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超支 :超过门诊家庭补助额度或住院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建议办理医保时同步绑定定点药店,确保购药报销便捷。具体政策以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