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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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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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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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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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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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水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75%,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部分县市封顶线可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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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机制 :
- 超过5000元部分按比例补偿(如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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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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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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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补助 :如儿童白血病、癌症等,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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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地区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范围,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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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经济水平不同存在5%的差异,例如大连市年人均120元标准,沈阳市150元标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2-2025年间的多次调整,最新政策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