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结算范围、结算方式、服务规范及管理要求等,具体如下:
一、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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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领域
包括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药店购药等所有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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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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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异地就医(如出差、学习)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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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人员可委托就医地机构代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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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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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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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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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实现门诊、住院等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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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目标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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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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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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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需完成医保码、追溯码、电子处方流转等信息化改造,配备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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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需规范处方开具,控制医疗费用,合理选择治疗项目(如每日最多开三种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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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
- 从申报截止次日到基金拨付不超过2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可能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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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实施智能审核、按月预拨、拒付扣款等机制,规范基金支出,防范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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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
完整保留医疗票据、进销存数据等,确保与随货同行单信息匹配。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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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备案,转诊患者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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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结算升级 :2025年新增50种以上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药店可申请B级结算服务,C级服务需配备人脸识别等设施。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医保政策及各地实施细则,参保人员需通过医保码核验、规范就医行为,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