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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生育津贴的拨付规则,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次数
生育津贴 仅发放一次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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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 :在休完产假后提交完整材料申请,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职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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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 :在产假期间按月申报,津贴将逐月发放至职工账户。
二、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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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 :通常在申请次月30日前完成发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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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申请,2024年1月30日前发放2023年12月、1月、2月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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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跨年,如2023年12月申请,津贴将分批次在2024年1-3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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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 :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开始发放,之后每月25日前发放当月津贴,直至产假结束。例如:
- 2023年9月1日申请,9月30日前发放8-9月津贴,10月30日前发放10月津贴。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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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发放 :部分企业可能将津贴分次发放至职工账户,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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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补缴 :若存在欠费补缴情况,需以医保分中心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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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可通过穗好办等平台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津贴将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四、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广州生育津贴 不分批次多次发放 ,而是根据申请时间一次性或逐月发放至职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