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额度及医疗机构级别综合计算,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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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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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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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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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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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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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至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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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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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二级、三级医院85%,基层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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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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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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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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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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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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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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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至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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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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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未成年人:成年居民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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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基本药物目录 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再提高10%。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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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 :
- 起付标准500元(中医医疗机构4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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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 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70%,年度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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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意外伤害 :
- 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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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
- 一孩1800元、二孩2000元、三孩3000元定额补助,不足部分据实报销
四、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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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超出部分大额医疗补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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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特效药限额95万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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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每年降低150元(退休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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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覆盖全市一级至三级医疗机构,取消定点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